评审标准及流程
评审标准
1)评价内容
a.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方面的具体体现(非常显著、显著、较显著、一般、不显著)
b.在技术、产品、管理创新方面的发展(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国内一般)
c.在推动住宅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非常显著、显著、较显著、一般、不显著)
d.国内外的反映及评价(评价极高、评价较高、好、评价一般、评价较差)
2)评分标准
对于满足各奖项基本条件要求的申报项目,将采用专家评分方法进行项目评审,采用10级分制,最高有效分为10分,最低有效分为1分。综合得分根据权重系数计算。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0位为本奖项入围项目,项目总得分不得低于7.0分;获得金奖的项目总得分不低于8.5分;获得白金奖的项目总得分不低于9.0分。
评审流程
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成员、中国主流媒体房地产宣传联盟成员、全国房地产设计联盟、商会各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及初评工作,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上述机构组织专家根据管理办法进行初评,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将通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成员、中国主流媒体房地产宣传联盟成员、全国房地产设计联盟、商会各专业服务机构初评完毕后,推荐入围项目报精瑞奖奖励办公室,奖励办公室将入围项目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员申报的项目整理汇总,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复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获奖项目必须获得本届评委总数一半以上的票数才能确认。
奖励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获奖项目、等级及人选进行审核,在审议后,由主任委员签字认定终审结果。
精瑞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在奖励委员会审议期间,评审委员会产生的评审结果将在《中国不动产》杂志和中国不动产网(www.chinahouse.info)上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异议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布的项目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 异议分为实质异议和非实质异议。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以及申报书填写不实所提出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通过评审项目完成单位和个人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异议范围。对于实质性异议,由奖励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奖励委员会裁决。对于非实质性异议,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