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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具备上述特点的廉租房信托将成为社保资金、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很好渠道。另外,通过这种金融产品还可以把对直接的增量市场,特别是对中高端的增量市场的投资资金聚集起来,引入到更有需要的廉租房体系中,从而减少增量市场(特别是中高端增量市场)的投资压力。 当这种廉租房信托形成规模效应后,还会带动其它社会资金的投入,并扩大其影响范围,形成包括廉租房市场、一般租赁市场、二手房市场在内的完整的住宅存量市场。这就使得今后除了传统的资金、土地供给等方面的调控手段,政府还可以通过对廉租房租金水平和数量的控制,用扩大低端需求来调控房地产价格,促进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任重道远? 但是,一个在房地产业内人士看似完美的方案,刚出襁褓便被信托业内人士提出警告:在执行可能性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其实际执行效果就更是个未知数了。 “此方案总的来说不失为一个解决房地产结构失衡问题的通道,但是应该说它是任重而道远。” 房地产信托专家、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心主任孙飞介绍说,房地产信托作为信托的一种主流品种,目前发行的资金额在整个信托品种中占十分之一强。即便如此,目前房地产信托的发行量仍然不是很大,主要是由于受到《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中“资金信托合同总份数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这一规定的限制。 这样的政策瓶颈,使房地产信托募集到的资金量根本不可能达到与商业银行的放贷总量相匹配的程度。这就会造成,即使上述“廉租房信托”被允许进入市场,其资金规模也将非常有限,不可能对于解决全国的廉租房问题起到决定性作用,更不足以对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和房地产融资结构的优化起到很大的触动作用。 孙飞随后的一席话似乎又给方案的提出者们带来了莫大的希望。 他透露,目前银监会正在制定中的《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信托受益凭证运用到了未来的可开展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当中,这对于突破信托行业原有的200份×5万元的私募方程式进行了根本性的变革。 “一旦突破了200份的限制,房地产信托就完全符合住宅产业商会提出的概念和模式了。”孙飞认为,只有该办法实行以后,才能推动这种准房地产信托基金或称为准房地产的产业基金大张旗鼓的出现,才能有利于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优化配置和优化发展。“预计这一办法有望在年内出台。” 在房地产信托大势所趋的前提下,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李伏安也从部门职能的角度提醒道,为避免好事变质,“对于募集到的资金的管理非常重要”。 “方案再好不实施也不行。”聂梅生更为关注的显然是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目前我们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争取年内能在某个城市开始试点,我们觉得只有通过试点才能得到真实的经验。” 对于目前的一切工作,聂梅生表示只是在投石问路,其最终目的是:“以廉租房信托为切入点,启动一个全新的房地产金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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