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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讯 陈元生、记者黄祥晟、实习生陈妍报道:9日,南昌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今年获赔金额最大一起消费纠纷案。因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小区规划,不按合同安装合格的防盗门、彩铝窗等配件,南昌市青山路某楼盘376户业主最终获得140余万元赔偿。
2007年6月18日是南昌市青山路某楼盘交房的时间,业主按照开发商的邀约前来收房,但未见到开发商出具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拒绝收房。同时,业主发现小区的架空层改作其他用途,防盗门也未见合格证,本应安装的高级彩铝窗改成了塑钢窗。业主为此找到开发商要求解决,但终因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一纸联名投诉书递到了南昌市消协。
南昌市消协接到投诉后,调查得知业主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协商,开发商同意以两种方式补偿所有业主:一是以免交煤气初装费的形式补偿每户业主3200元;二是以免交3个月物管费的形式补偿每户业主平均约585元。同时,承诺在收房过程中出现任何房屋建筑质量问题,负责按合同约定予以维修。这起南昌市今年以来最大的群体投诉案终于尘埃落定。此案为376户业主挽回经济损失达1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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