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不动产资讯>地方动态>正文  
北京未售出物业开发商代交物业费

中国不动产网 2008-1-11 9:32:03 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
 

  “业主临时公约”变“管理规约”昨天公示———

  本报讯 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要履行业主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物业服务费需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纳;本物业区域内禁止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禁止违章搭建、私设摊点……这些未来将在本市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规约》)中规定的内容,市建委从昨天起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月23日,市民可登录市建委(www.bjjs.gov.cn)网站查看内容全文并发表建议和意见。

  据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昨天开始公示的《临时管理规约》实际上是由2007年3月份曾公开征求过市民意见的《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更名而成,法律效用二者一样,只不过相对之前的《业主临时公约》,《规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市民提出的意见在内容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从在物业的使用、管理方面,《规约》对目前的热点物业纠纷涉及到的问题,如未售出物业该不该交费问题,住宅商用问题等都有了明确规定。首先,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具体行为。《规约》明确,业主依法享有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监督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知情公共部位收益及使用、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建议修改规约等权利。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业主的义务。

  《规约》明确规定,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不应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应损害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信息: 结构不同 中大恒基上海暂不关店
下一篇信息: 北京深圳广州房价同步出现颓势

·市场动态|北京工业物业租金上涨9%
·地方动态|福州物业集体喊亏:贴钱当管家
·〖政策〗税务总局官员澄清6月份开征物业税传言
·商业地产开征物业税 业内称长期发展前景仍乐观
·评论|如何征收是物业税难过的一道坎
·多个城市向税务总局财政部申请开征物业税
发送给好友】【打印】·【顶部】【关闭窗口
 

 

 
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 更多的>>

·2007年精瑞奖入围项目全部获奖11/21
·第四届(2007年度)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评选结束10/18
·精瑞沙龙第一期在山水文园举办9/17
·北京精瑞科技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9/7
·国际住协(IHA)绿色建筑奖奖励办法发布7/20
·精瑞住宅基金会成立助力精瑞奖6/22
·北京精瑞住宅科技基金会成立大会隆重召开5/31
·“权威、公益、公正”将精瑞奖打造成中国房地产业的奥斯卡奖5/29
·绿色建筑深入人心  生态环境建材备受“精瑞奖”青睐5/14
·第四届(2007年度)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4/6

全国绿色生态住宅示范项目 更多的>>

·文登 恒兴·碧海云居 ·北京 西绒线26号
·眉山 燕语林森 ·成都  檀香山花园
·金坛  东城·宜景苑 ·台州 香樟湖畔
·厦门  大学康城 ·淄博  普利艾伦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