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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已顺利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数据统计。根据佛山市住房规划,佛山全市用于廉租房建设的用地面积是143.1万平方米,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用地面积是552.1万平方米到2010年将建设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15000多套,目前各区正筹备第一期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各区力推廉租房工程
去年11月三水区启动的首批180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预计今年8月底完工;高明区也于本月为廉租房工程奠基,首批56套廉租房选址在荷城街道竹园路;禅城区预计今年初建设的首批廉租房将有400套左右,经济适用房则计划建设600套左右;南海区近期将在南海平洲有220套廉租房及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奠基;顺德区也即将在全区范围推行廉租住房保障工程,该工程的保障方式将以租赁补贴为主,并逐步扩大覆盖面。
廉租房和经适房限定面积
据佛山市建设局介绍,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可采取相对集中建设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捆绑式配建相结合的方式。经济适用房租金标准以维持管理和维修成本,又要让低收入家庭租得起为原则。
此外,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将住房保障确定在保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需求的范围内。
据了解,目前佛山全市已基本完成了2003年年底登记在册的334户双特困户住房的安置任务。去年,又通过各种方式解决了87户新增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
将界定低收入家庭标准
根据政策要求,2008年年底廉租房的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十一五”期末,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或租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做到基本解决。
佛山市建设局表示,廉租房制度保障对象将从原来特困职工家庭“延伸”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制度保障对象将从中低收入家庭“收缩至”低收入家庭,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需求,在保障性住房基本政策框架内,可以得到基本解决。
据悉,调查数据显示,佛山市现有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并且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有1354户,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调查数据正在统计中,将根据统计结果界定低收入家庭的划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