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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松洲、广氮两社区,开发利润仅3%
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发出白云区松洲新社区和天河区广氮新社区两个项目的招标预告,备受市民和开发商关注。昨日,市国土房管局房改住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广州首次引入开发商进行建设的新社区。该种新社区建设形式,将由政府划拨出土地,由开发商出资开发,利润按规定控制在3%,而户型设计和销售等环节都由政府部门把关。
对此,有开发商表示,从目前的楼市开发来说,建新社区开发利润低,有兴趣参与投标的多是希望建立品牌、获得社会效益的开发商。
开发商将是项目产权人
据招标预告显示,天河区广氮新社区项目,位于车陂原广州氮肥厂,用地面积81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4140平方米;白云区松洲新社区项目位于增槎路以东、松洲街南村以北,用地面积99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407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两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和时间将以正式公告为准。
据了解,目前广州最大的金沙洲新社区,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而近30万平方米的广氮新社区将成为第二大的新社区。第三大新社区则是琶洲新社区,总建筑面积约14.35万平方米。
市国土房管局房改住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次招标与以往新社区招标有本质的不同。以往新社区建设由政府作为业主单位,是项目的产权人,政府出钱招标企业进行施工。而该次招标是让开发商作为项目的产权人,出资开发整个项目。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建设新社区可以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收获社会效益;而发布预告就是为了了解开发商的兴趣。“我们对社会力量建新社区有信心,现在已经有企业表示要捐建廉租房了嘛。”他表示。
另据了解,广氮新社区项目作为庞大的广氮社区中的一小部分,具有配建性质。
剩余房源政府回购
按照招标预告,两个新社区的住房户型结构全部按照国务院24号文要求,经济适用住房6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50平方米以下,建设和装修不低于国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工竣工时限均要按合同的约定执行,其建设进度将接受市经济适用房建设主管部门监管。
同时,要按照经适房规定的供应对象进行销售,有关资格审核、销售方式和程序、预售款监控等另行规定。销售价格的确定,将按国家和省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执行。剩余房源可由政府等价回购。
对于配套用房的建设要求,规定公建配套用房的建设必须与经济适用房同步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市规划部门的要求建设,其建设成本按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可计入房价中,产权按配套设施有关要求无偿移交;而经营性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则不得计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本中,不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并按规划要求设计,由开发建设单位申请补地价后办理确权,确权后可对外销售;配套车位应优先向本项目小区业主租售。
另据透露,中心城区的新社区项目,首先将重点解决旧城改造中的危破房改造房户、被拆迁户的就近安置;剩余房源将纳入全市大统筹,向其他辖区项目中符合条件的对象出售、出租。
还有两社区将“如法炮制”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除了广氮、松洲两个新社区项目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外,天河珠吉项目和大坦沙项目也采取类似的方法建设。前者原为省建设厅、省住房办建设的安居房项目,“一度停工,现预计仍由原开发商建设”;后者将主要由地铁总公司与其地铁拆迁工程一起建设。
对于今年的新社区项目规划和计划安排,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24号文明确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现为60平方米左右,原来广州按90平方米规划)以及对单位自建房要在边远地区的规定,再加上目前广州住房调查尚无结果,以及广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涉及到政府财政出资,因此,2008年新社区项目规划和计划安排有大调整,还要上报市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