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发展和实践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国家发改委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定位是解决当前在发展改革中遇到的体制瓶颈,探索如何用进一步的改革方式来解决。它与以前的特区有本质区别,综改试验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的背景下建立的,是为完善这种经济模式所做的新的试验和探索。
国家发改委已于近期拟定《关于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试点的选择确定了初步、原则性的标准,比如地方是否“具备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承受能力”,是能否纳入国家试点的一个重要考虑;同时,地方是否已在金融等相关领域进行改革试验和探索,也是备选的标准。试点还将考虑区域平衡发展,具有全局性意义的地区。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在4月初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上曾指出,综改试点不是给优惠政策,不是搞不平等竞争,而是试图通过区域性的体制机制的率先创新,推动面上的改革。因此申请综改试点的地区,应该把着眼点多放在完善宏观调控、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上。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旨在遏制中国正在日益扩大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拟在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机制、统筹城乡建设及产业发展等方面,探索出一条“适合中西部发展的路”。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认为,设立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的需要,是探索建立构建和谐社会体制的需要,也是探索中西部地区发展模式的需要。统筹城乡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使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各个方面平等的权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质化的生活条件。
试验区将在以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
一、统筹城乡规划;二、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三、建立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管理体制;四、建立城乡均衡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五、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六、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七、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八、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新特区”的“特权”——先行先试
有专家分析,在竞争新特区名额问题上,之所以会出现激烈局面,最大吸引力便是以“试验”的名义向地方让渡中央部分职权,使地方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从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的试点经验来看,“新特区”确实享受到不少政策与体制方面的优惠。据上海浦东新区办公室相关人士称,“3月底,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有724项缩减为220项,减幅巨大;而新区的服务项目由原先的213项增加到680多项,翻了两番。”
在天津滨海新区,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邢春生说:“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的变化令世界瞩目,经济总量持续发展,这一切主要得益于国务院给予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含金量最高的政策。”邢春生说,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滨海新区已经或将要在四个方面进行先行先试,一是金融改革和创新,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以及管理公司已经正式设立;二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充分利用新区内大片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三是批准滨海新区建立东江保税港,跟原来的保税区不同,外国船舶停靠在港上可以不再交税;四是对天津老行政区和新开发的功能区之间存在的一些矛盾,中央授权推行行政体制改革,采用新体制新机制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新特区”拟申请地区:
中西部:
重庆 四川成都 湖南长株潭城市群 湖北武汉 安徽合肥 河南郑州郑东新区 新疆乌昌行政区 内蒙呼包区
东北部:
辽宁沈阳沈北新区 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区
沿海地区:
广州开发区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 浙江杭州/台州 河北曹妃甸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