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在枣庄市山亭区成立并开始运转,为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民增收开辟了一条新路。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这家合作社在当地工商局登记注册名为“枣庄市山亭区全崮山土地流转合作社”,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在徐庄镇柿行村,由徐庄镇土山村、柿行村两村农民自愿联合,以土地入社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而依法成立。
据介绍,合作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把自家经营的土地、果园全部交于合作社管理经营,年底享受销售农产品利润及分红。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据了解,以合作社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
2007年,重庆市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有专家提出应逐步赋予农民更自由的土地使用权,让他们充分行使自己对土地的权利,让土地在城乡之间合法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