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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对受灾地区实行住房信贷优惠政策。对受灾地区居民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由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水平统一下调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10%;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均优惠1个百分点。
目前,1~3年(含)、3~5年(含)和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为7.56%、7.74%和7.83%,其0.6倍分别为4.536%、4.644%和4.698%;5年(含)以下和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4.77%和5.22%,优惠1个百分点后分别为3.77%和4.22%。
对受灾地区实行的住房信贷优惠政策还包括:各商业银行对政府组织的住宅恢复重建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对国家确定的重灾区的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条件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商业银行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用于重建和修复因灾损毁住房。
交通银行相关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虽然尚未接到正式通知,但昨日下午相关部门的业务主管已经开会研究下一步落实措施。
据媒体报道,近期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和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均推出“重建家园”的房贷政策,受灾地区客户贷款购买自住房,可享受首付最低两成、期限最长30年、利率最大下浮15%的优惠。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则推出二次置业享受首次购房优惠的政策:凡经证实在重灾区的房屋因震灾损毁已无法居住的,同时在非重灾区没有其他房产的购房者,第二次置业购买商品房,可按首次购房的优惠政策执行;受灾地区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可享受最长30年的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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