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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98)建房物字第18号文件,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被建设部指定为首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单位。 在新世纪里,为尽快落实建设部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经理以及管理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的精神,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自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以来,深受广大学员的称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持证上岗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决定于2004年继续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和三总师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为重点,组织由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其它三门考查课程组织辅导。 三、方法与步骤: 严格按照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课时,但同时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统一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北京双休日班) 第九期 2005年10月22日-11月6日 第十期 2005年12月3日-12月18日 为方便广大学员的学习,我们特组织几期送教上门学习班,具体安排
五、报名办法: 请各省市建委、建设厅科教处、房地产处、房管局、所、物业管理协会及各物业公司、企事业房管负责人积极组织报名。本培训中心在北京设立报名处。 欢迎按地区组织集体或个人传真报名,我们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发送报到通知,详告报到时间、地点、行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联系电话:(010)68768126 联系人:王老师 六、费用: 报到时每位学员交培训费880元(含证书工本费、邮寄费等),教材、资料费260元。本通知寄发数量有限、复印有效。 七、其他: 1、带3张1寸免冠照片。 2、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帮助预订返程始发车、船、机票,以上费用各单位自理。 3、特殊情况收不到报到通知,或有不详之处请用电话询问010-68768126 王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