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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品牌遭遇“李鬼” “中远老总诈骗6000万元,怀孕逃脱一死”的消息,至今令业内震惊。殊不知,此案涉及的“中远”并非驰名京城的“远洋地产”。“李鬼”绳之于法,“李逵”却无端背上黑锅。远洋地产总裁李明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中远”与“远洋地产”没有任何关联性。目前远洋地产已通过官方网站正式发函澄清此事,并就“北京中远”侵害商号权的违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远洋地产在“关于‘中远老总诈骗6000万元’的澄清说明”中表示,“我公司系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虽然注册地址在北京,但与‘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具有任何关联性。我公司已经就该公司侵害我公司商号权的违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目前有关法律程序正在进行当中”。 远洋地产还声明,“有关媒体报道或者转载的有关诈骗案的新闻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联性。作为‘中远’商号及商标的合法权利人,我公司保留对因新闻报道不严谨而给公司造成的侵害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此前媒体报道,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红以交纳保证金开具承兑汇票为名,先后在2004年11月至2005年7月间,诈骗裕峻控股集团以及上海特强钢铁贸易公司两家单位5900万元。案发后尚有3000多万元诈骗钱财未予退还。今年5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根据孙国红所犯的诈骗罪行本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孙国红被审判时怀有身孕,依照法律规定被判无期徒刑。 该判决经媒体报道后传闻四起,给远洋地产带来不小的困扰。事实上,造成行业内乃至消费者和部分媒体产生混淆的原因正是“中远”字号。由于两家公司名称中均使用“中远”字号,使原本没有任何关联的两家公司被牵扯到一块,远洋地产无辜地背上黑锅。 新闻追踪 “北京中远”已被吊销执照 远洋地产总裁李明昨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重申,此案涉及的“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有关媒体报道或者转载的关于诈骗案的新闻,均与远洋地产没有任何关联性。“随着业务的发展、名声的壮大,‘中远’品牌深受因他人恶意注册或使用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希望大家不要被混淆视听。”李明说。 据了解,中远(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室从去年年底该案件曝光后,就对整个案情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分析,随后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维权。经过与通州区工商局递交行政撤销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推进工作等多方面的努力后,远洋地产最终维权成功,通州区工商局作出了吊销“北京中远”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昨天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该处罚决定已于去年12月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