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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对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新要求。记者近日从国土部门获悉,南京已经针对开发商擅自提高容积率、改变用地性质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50余幅涉及到的地块须补交10亿元出让金。
国土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截止到目前,南京已收回闲置土地5000多亩,收取土地闲置费1000多万元,并对30多幅闲置土地发放了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尽管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是一些开发企业仍存在擅自提高容积率,或是改变用途、超用地范围建设等违规行为。据了解,南京市国土部门在2005年建立了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制度,即在建设用地竣工验收、进行房产面积测绘后,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复核,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行为。记者了解到,开展复核验收以后,该市先后核查出存在改变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地块共有50多幅,重新核算出应补交出让金的数额近10亿元,目前已收取7.9亿元。国土部门强调,开发企业只有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办理换证等相关手续。
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说,目前南京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对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及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内容都予以了明确;对划拨土地规定其所建房屋不得转让,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出租,一经发现,除要查处外,还要收回其土地使用权。例如,2005年挂牌出让的新街口铁管巷A、C地块,由于开发商未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严重违约,最后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8150万元定金不予退还,并已重新出让。
记者从南京市国土局获悉,《南京市关于闲置土地的清查处置意见》自2005年出台后,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或闲置土地的行为,总共取消4家开发企业的竞得资格,解除了8幅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并对延期付款地块收取违约金1亿多元,去年在市区范围内取消竞得资格1幅,收回土地使用权1幅,690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