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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已售经济适用房不回购———
12月1日,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和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不仅明确了经济适用房审核、转让和监督等的相关规定,而且明确了已售经济适用房不执行回购,仍按原规定执行。这一规定打消了许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双方的顾虑,刺激了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成交。
●新、旧经济适用房管理区别化对待
《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该办法适用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房的准入和退出管理等,对于已销售的经济适用房仍按照北京市原有规定执行:
据我爱我家天通苑店人员介绍,北京市现有15万套已售经济适用房,主要集中在北部天通苑和回龙观地区。由于《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的出台,这两天来电咨询相关政策的购房者比平时增加40%左右,成交量明显回升。原因主要是相关细则出台明确了已售经济适用房不执行回购,打消了消费者观望态度。
目前,天通苑已满5年经济适用房均价在8500-9000元/平米,满5年与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交易比例为4:1左右。我爱我家相关人士表示,政策的明朗必然使经济适用房交易将进一步回暖。
●消费者观望情绪消除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上涨9.3%
在此之前,北京市建委出台了新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使用家庭人口、年家庭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和家庭总资产净值四个标准进行审核,大大提高了经济适用房的购买门槛。已经按旧标准取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又不符合新收入标准的是否还有资格轮候经济适用房?就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市住房保障办,得到的回答是:“这部分人不能轮候新经济适用房,但可以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这一规定也促成了不符合购买标准的“准购房者”放弃观望,选择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据“链家地产”统计数字显示,11月7日至11月21日两周的时间,二手经济适用房的客户登记量环比上涨了17.4%,房源挂牌量环比上升10.5%,受客户登记量和房源挂牌量增加的带动,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环比上涨了9.3%。
●90-120平方米中大户型二手经济适用房受青睐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文件当中“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要求,北京市也出台相应政策,要求经济适用房基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并且从今年招标的常营、宋家庄经济适用房等项目来看,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标准基本已经在70平米,这已经表明将来新建经济适用房将以小户型为主。因此,中大户型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开始变得稀缺,导致需求量和成交量持续上涨,据“链家地产”统计数字显示,11月7日至11月21日,建筑面积在90-120平方米的中大户型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环比上升了13.2%,要略高于增长幅度,这也使得90-120平米的二手经济适用房的占比上升到44.5%,较上个月提高2.3个百分点,“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之所以90-120平米的中大户型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为交易热点,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新建的小户型经济适用房不能完全满足多口之家的居住需求,而有这部分需求的消费者开始选择户型较为多样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因此促进了中大户型成交量和比重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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