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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税局昨天下发通知,公布了最新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将此前十级的划分标准统一改为六级,并对跨越不同级别的土地将采取从高原则加以归类。 相关阅读: ·[土地使用税新条例两大改变体现税收调节经济职能] ·[北京土地使用税纳税额将提高3倍 纳税土地分六等] ·[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 2007年房价跟着涨几何] ·[搜房博客: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 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
最新的纳税土地等级分级范围是在综合考虑了影响土地价值差异的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状况、环境条件、产业聚集规模、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出本市各个区域的各类用途土地的优劣差异。 而此次划分级最大的亮点在于,将先前北京土地十级划分标准改为六级,使得此前大量属于低级别的土地划到较高级别,一级别土地的范围明显扩大。 从综合用途土地级别范围来看,除了西北五环和南、东南、西南四环以外的地区之外,一至五级土地基本涵盖了城八区五环以内的范围。其中,一级土地集中在传统商业街和市中心地区,二级土地为二环路内的主要街道和通往三环路的经济较繁荣的主干大街及市区的主要公园内营业用地,而六级土地基本上在郊区。 通知同时指出,对于一宗土地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等级范围内的情况,应本着从高原则,按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高一级的税额标准)确定;对于土地等级划分边界路段外侧的土地,应按照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高一级的税额标准)确定。 据悉,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要求,北京各级土地纳税额将提高至原来标准的3倍,具体共有六个等级,一级土地最为珍贵,每平方米年税额为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 更多北京的新闻详见>>>搜房网北京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