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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四季青巨山村东、顺义区李桥镇等12块将协议出让的土地,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公示。 记者看到,这12块地包括5块仓储用地、1块工业用地和6块研发用地,公示时限为6月25日至30日。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都可以书面方式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12块地,均属于“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进行协议出让的。该负责人还强调,其中1块工业用地也办完了相应的手续,符合协议出让的条件。 2004年4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为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规定了最后期限——2004年8月31日。同时还明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行公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