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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管理司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国不动产网 2007-6-2 14:34:01    点击数:
 

土地利用管理司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国建设用地利用、土地市场交易、土地价格和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只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订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它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偿与划拨等各类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制订与划拨有偿、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相协调的供应政策;
2、制订地价体系和地价管理制度,制订并监督执行土地等级和土地估价规章制度及技术规程,组织和指导全国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地价指数的评定与检测,指导各地估价和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3、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等管理办法和地产交易规则,规范土地市场,完善市场体系,指导各地土地市场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公布土地市场运行动态,预测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研究和提出调控土地市场的措施;
4、制订并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研究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监管、托管和营运监管制度,指导各地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国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查工作;
5、制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目录并组织实施,制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及改变用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开展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工作;
6、制订建设用地供应的审查办法,指导各地建设用地供应的审查工作;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开发的审查工作;
7、制订乡(镇)村用的管理办法,指导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及审批工作,指导各地制订乡镇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占地补偿办法及补偿标准,制订和组织实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办法。制订鼓励城乡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中的用地管理;
8、组织制订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和交易代理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及土地估价和交易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资质标准,对土地估价、交易代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9、制订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储备政策及办法,研究建立政府土地收购基金制度,指导各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和储备工作,对重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进行协调和监督;制订行业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设用地管理技术政策和定额指标,完善建设用地定额管理制度;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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