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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规定》规定:“企业和个人对其破坏的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国家不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除负责土地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可见,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当破坏土地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发生转移时,由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向被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 土地损失补偿费分耕地、林地和其他土地几种情况计算。其中,耕地损失补偿费以实际造成减产以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为计算标准,按照各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支付相应的损失补偿。集体经济组织复垦其原有的土地,补偿年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合理工期确定。林地和其他土地的损失补偿费参照耕地损失补偿费的计算办法确定。 在实际工作中,土地损失补偿费的计算往往从高不从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