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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农用地使用权相区别,是对土地进行非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而从事建设的权利。也就是说建设用地是不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2)建设用地发展权属于国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在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依法使用土地。任何建设占用土地,都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特别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予批准,建设项目不得立项。 (3)禁止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搞房地产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