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经全国工商联批准(全联厅(员)复[2005]9号文),“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住宅产业商会”于2005年10月8日正式更名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简称: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我商会更名之后,由于需经过有关部门相关手续的办理才能启用新的公章,因此在过渡期间商会的公函均用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住宅产业商会”公章代章。
现新公章的相关手续已办妥,我商会于2006年6月27日正式启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公章,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住宅产业商会”公章及商会下属二级机构带有住宅产业商会字样的公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