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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中国不动产网 2007-7-19 9:55:00    点击数: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蓟(拍)2007-004号、津静(挂)2007-05号2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津蓟(拍)2007-004号拍卖地块
  (一)拍卖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蓟县规划光明南路东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东七园村土地,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光明南路,北至乐园公寓(以附图为准),现状地上物已全部拆除。
  该地块土地出让总面积55511.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45%,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4200平方米,其中规划光明南路沿街公共绿地不小于600平方米。该地块建设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应当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该地块起拍价为5690万元(本次起拍价不包括城市配套建设费)。
  该地块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通讯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该地块出让范围内地下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该地块可能发生的考古费用也由受让方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7年8月3日16:0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二)获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公告日期为2007年7月17日至2007年8月5日,自2007年7月20日至2007年8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拍卖文件。
  (三)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会定于2007年8月6日上午9:3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2楼大厅举行。
  (四)拍卖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二、津静(挂)2007-05号挂牌地块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静海县中旺镇中青公路东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民宅,南至三进支河,西至中青公路,北至中旺镇中学(以附图为准),现状地上物已全部拆除。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住用地;土地出让总面积20987.36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面积18223.69平方米,商住用地面积2763.67平方米;容积率为居住不大于1.5(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商住不大于3.0(含阳台、阁楼);建筑密度为居住不大于30%,商住不大于60%;绿地率居住不小于35%,商住不小于35%。该地块建设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应当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该地块起挂价为473万元(本次起挂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静海县的,应按照规定在静海县注册新公司后以新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7年8月16日16:0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7年7月17日至2007年8月5日,自2007年7月20日至2007年8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2007年8月6日至2007年8月17日16:0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三、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拍卖、挂牌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马女士    臧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022)29182390   (022)2891350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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