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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68号文件及国土资源部11号令有关规定,经长寿区人民政府批准,区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公示: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位置 | 用途 | 面积 (亩) | 其中: 净地面积(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使用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 | 保证金(万元) | 桃花新城C-3-1、C-3-2号 | 商业及一类居住用地 | 430.63 | 384.75 | ≤1.0 | ≤30% | 商业40年住宅50年 | 23668.89 | 1万元/亩 | 18000 | 桃花新城B-7号 | 居住用地 | 198.29 | 175.64 | ≤2.5 | ≤30% | 备注:1、C-3-1、C-3-2号地块中,河岸线15米公共绿化带,土地不低于20万元/亩,其余不低于40万元/亩。 2、该地块内建五星级酒店一座。 3、该地块内设计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必须符合“清明上河图”的人文精神和意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凡参加竞买土地的单位,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法人委托书)、保证金,于2007年7月23日至2007年8月11日16时,到长寿区国土局资产科报名并填写《竞买申请书》和《出让土地报价表》并索取相关资料等。 四、凡符合公示条件报名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持保证金缴款凭据方可报名竞买,否则报名无效。如超过公示时间,将不再受理保证金及接受报名。 五、地块内的配套设施由竞得者按规划要求自行配套并承担相关费用。地块内地上地下管网等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土地价金按地块规划总面积计算,土地价金中不含契税,凡涉及有关契税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七、同一宗地报名有3家以上的实行公开拍卖,有两家报名的实行挂牌,只有1家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起价的,直接确认竞买成交者。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八、请有意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长寿区国土资源局资产科索取资料。 联系电话:40233390 地址: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向阳路3号建行4楼 联 系 人: 黄女士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